福州市台江区交通路上海新苑15套住宅房屋整体打包招租公告

公告名称

福州市台江区交通路上海新苑15套住宅房屋整体打包招租公告

联系人

阮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315276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22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挂牌价(万元)

月租金3.5

是否延牌

延牌日期

2019   

保证金(万元)

50 

挂牌开始日期

2019422

挂牌结束日期

20195 13

福州市台江区交通路上海新苑15套住宅房屋整体打包招租公告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及挂牌价:

1、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序号

标的

面积

(㎡)

挂牌价

(万元/月)

竞价保证金

(万元)

状态

 

1

1#1007

75

3.5

50

2019630原合同到期

2

2#701

90

3

2#1701

90

4

2#1602

90

5

2#1702

90

6

2#1603

75

7

2#1703

75

8

2#708

75

9

2#1708

75

10

4#1105

105

11

4#1306

105

12

5#1302

90

13

5#1304

60

14

6#1302

90

15

7#4101

90

1、基本情况:以上标的位于福州市台江区交通路,区域路网密度大,交通便捷。标的房产权属清晰,属福建省轻工业研究所所有。标的房产总建筑面积约为1275平方米左右,具体以看样时的实际面积为准,若实测面积不足,租金不予调整。本租赁标的原合同到期时间为2019630日。

说明:租赁标的均为简易装修,室内未配置任何家具、家用电器设备。

2、风险提示:

1)、竞租人应当自行对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租赁项目承租人的资格,决定是否竞租租赁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

2)、租赁标的基本情况提供的数据仅供参考,具体租赁标的现状以竞租人进行尽职调查和查阅相关证件的数据为准。上述的面积数据若与实际丈量不符,不对租金和交易服务费进行调整。

二、租赁期限、用途、装修免租期、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递增方式、履约保证金以及有关税费规定

    1、租赁期限:5年(自2019年71日起算);

    2、租赁用途:作为生活住宅使用;

3、免租期:无免租期;

4、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两个月的租金,承租方须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向出租方支付;

5、租金支付方式:每月支付一次,签订《租赁合同》当日即付首月租金,后续每月10日前向出租方支付当月租金。逾期支付租金,每日加收1‰的滞纳金;逾期支付租金超过三十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

6、租金递增方式:第三年起(含第三年)租金在上一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

7、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人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应自行承担其经营行为而产生的所有税费。

三、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成立3年以上且经营范围具有房产管理业务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

2、竞租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四、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房产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房产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如期交还。租赁期满时,除电视、冰箱、洗衣机、床铺等可移动的家电和家具外,该租赁标的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承租人逾期归还,除承担因此造成的法律、经济责任外,出租方有权强制清场。

3、承租人对租赁房产的装修须按福建省、福州市有关规范进行,并自行负责办理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手续、验收许可、环保等),装修方案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4、承租人应遵守上海新苑物业管理公司的规章制度,与物业管理公司按规定签订物业管理协议,遵守相关协议内容,承担相关费用,并向甲方提交所签物业管理协议进行备案。

5、承租人承租期间所产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上述租赁标的,原租户享有标的的优先权。

7、其他必须接受的条件详见《租赁合同》;产权所有人拥有最终解释权。若遇政府决定征收房屋或其他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意外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承租人必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无条件搬离,否则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并赔偿损失。

五、竞价方式:密封式一次报价 (原承租人优先、价高者得)

六、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

七、公告期限:2019年4 22 日— 20195 13 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19630日期间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八、咨询电话:0591-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22层。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2019年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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